|
商會沿革
|
商會章程
|
理事長的話
|
加入會員
|
會員登入
|
網站維護
|
回首頁
|
|
設為首頁
|
|
|
原產地証明簽證業務
96.04.04-為避免中國大陸紡織品以迂迴方式轉進台灣後,再以不實之台灣原產地證明書輸往土耳其、墨西哥、秘魯及哥倫比亞等國家,影響台灣紡織品形象,請會員廠商確實依規定審慎因應。
原產地證明書簽發簡介
│
1
│
Hit Count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