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會沿革

新北市商業會沿革


  新北市商業會舊稱臺北縣商會,係民國34年10月臺灣光復後,依臺灣行政長官公署頒布《臺灣省人民團體申請辦法》籌備,先由各商業同業公會設立後,再由各商業同業公會推組臺北縣商會,作為臺北縣商界的龍頭商會。
  本會前身為日據時代臺北州商工經濟會,臺北州初期分為臺北縣(含宜蘭)、臺北市、基隆市等三縣市,臺北縣由商業鉅子黃再壽(宜蘭人)、盧阿山(臺北縣)、李建興(臺北縣)、盧讚祥(宜蘭人)發起,共同承紹臺北州商工經濟會之團體、變更組織、改變隸屬、分享各區域之商工團體,本會與臺北市商會共同收回商工經濟會所有之臺北市館前路40號、42號房屋為會址辦公。
  民國35年8月23日,本會舉行首屆成立大會,票選出15名理事;5名監事,再推舉黃再壽為理事長,大會制定臺北縣商會章程計44條,理監事任期各為2年,並確定臺北縣商會成立宗旨:「在於圖謀工商業及對外貿易之發展增進工商業公共之福利。
  第7屆理事長柯合拱上任時,本會研擬體質改善方案,對內提出配合縣府工商登記業務設服務台服務會員、廣招公司行號會員及積極催收積欠會費等政策;對外則創設「產品外銷服務中心」,這項先進展銷觀念的提出,正是世貿展覽中心的雛型。
推動「產品外銷服務中心」,讓商會明訂輔導商家爭取海外訂單的方向,同時商會也成立產品外銷服務委員會調查縣內廠商,也邀請國外廠商來臺北縣考察,再積極出版《廠商名錄》,提供國內外買家參考。
  第7、8屆期間,為貫徹「業必歸會」主張,包括工商課受理公司行號申請變更;稅捐處受理公司行號請領統一發票,必需提供會員資格證明書始可辦理,此舉都對會員向心力有極大的幫助,也強化組織運作能力。
  民國57年9月,李傳契接任本會第9屆理事長,基於對中小企業的關懷,本會向中央建議,停徵中興橋過路費、盼望穩定物價建議臺糖公司持續拋售內銷糖、請政府降低中小企業營業稅率,甚至於推動誠實標價運動等活動。
  民國60年3月,商業會的體質改變又有新方向,因政府修訂《商業團體法》,使得本會由「臺北縣商會」得更名為「臺北縣商業會」,而且理監事員額、任期都做了大翻修。
本會財務在第7屆開始獲得改善之後,籌設永久會址成為理事會的重要責任,民國59年底本會已有28萬餘元剩餘金,從60年併當年度盈餘共計50萬元,設立會址建築基金,並於62年6月9日向大榮建設購買三重市大榮街4、6號的三樓作為會址,總計支出67萬3690元,並於同年10月10日落成啟用,這是本會在臺北縣第一個固定的家。本會在會務、業務、財務上的穩健表現,民國64年被臺北縣政府評定為優等,並接受公開表揚。 
  民國70年5月26日。本會第13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臺北市南昌街的公賣局康樂中心禮堂舉行,有187名會員代表參加,選出莊再旺先生擔任理事長。有感於三重會址漸不敷使用,理事長積極尋找新的辦公室,民國71年臺北縣進出口公會擬出售臺北市懷寧街78號4樓辦公室,本會籌資500萬元購入(當時將歷年來提撥的會址基金、商品陳列館興建基金合計僅有336萬餘元,於是莊理事長私下借貸商會200萬元才湊足購屋款與契稅支出),並在當年5月14日遷入辦公。
  第13屆理監事會任期內,恰逢國內經濟發展快速,有關商業調解件數激增,而本屆新增的產地簽證,在臺北市懷寧街受理申報,73年度共計3208件,對於本會財務助益不少。
79年9月22日,本會在中山堂辦理第16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,選出莊隆昌擔任本會第16屆理事長,對於日漸增多的產地簽證件數,本會向全國商總建議調升作業工本費,才能讓簽證單位得到合理回饋,並蒙上級單位的認可。
  民國84年,本會會址再有變動,由臺北市懷寧街遷回臺北縣三重大榮街,原因是懷寧街辦公室本來只是作為簽證服務使用,如今簽證已移至臺北市長安東路,為服務臺北縣商業界,必需再遷回臺北縣。
  本會大榮街會所一度租借其他商業公會使用,加上已購買超過20年,本會遷回臺北縣之前,由當時縣議員柯玟伶、何仰山、李文德、許炳崑、蘇文生等人爭取120萬辦理會所裝俢,84年3月21日上午9時完成搬遷。
  民國84年7月22日,理事會推舉常務理事廖榮清接任理事長,並於7月22日辦理理事長就職典禮。本會雖有臺北、三重兩處會所,可是大型的講習,往往得向板橋農會、縣府社教館租借場地,廖榮清先生在理事長任內推動購買永久會址計畫,而且把地點選在縣政所在地的板橋。
  廖榮清理事長向幸福企業在板橋文化路興建的田明商業金融大樓,購買面積84餘坪的辦公室,價金1800萬元,經費全靠出售臺北市懷寧街會所1060萬元;賣出三重會所538萬元(由臺北縣金銀珠寶公會承接),不足款由本會多年累積的購屋基金支付。板橋辦公室在87年12月12日吉時辦理會所落成雞尾酒會,並請各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、常務監事與總幹事200多人參加盛會。
  民國89年5月29日,本會在三軍軍官俱樂部舉辦19屆1次會員代表大會,推舉劉盛良先生擔任理事長,並於當年6月15日於臺北市來來大飯店地下二樓的龍鳳廳辦理就職典禮。
  具有立法委員身份的劉理事長與大陸商界關係良好,當選一個月內大陸膠州市工商訪問團即來本會拜訪,之後又有山東煙台、福建省對外經濟貿易協會等單位來訪,兩岸經貿熱絡。
  劉理事長在辦理本會理監事前往珠海、張家界參訪後,因立法院事務繁忙而請辭,本會理事會乃於民國94年1月24日召開20屆第1次臨時理事會,推舉副理事長張信接任理事長,到20屆任期屆滿;4月的2次臨時會,再推舉簡焰山擔任副理事長。
  商業總會站在「取之於地方;用之於地方」的精神,民國96年10月26日的商人節大會,本會捐助縣府一輛復康巴士,協助弱勢團體、家庭、老人與殘障朋友使用。
  民國99年,臺北縣被行政院核定升格為直轄市,張信先生再轉任改制後的第1屆理事長,這2次替商業會修改章程作法,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在民國100年5月25日正式核備在,也公告第1屆新北市商業會理事長為張信、副理事長林伍助、監事會召集人林新忠。
  改制後的新北市商業會謀求會員福利與再教育,與致理科技大學簽訂「守護神」產學合作計畫,提供學子未來到商業界實習的管道,也與校園開創商業人士在職進修的機會。
  因升格改制關係,本會與經濟部國貿局、中小企業處的的連繫更加縝密,也有爭取更多補助的機會。
  民國103年1月8日,本會第2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在臺北市中華路的花園酒店辦理,林伍助先生當選為第2屆理事長,同時提名林新忠、賴瑞昌、葉庚進三人擔任副理事長、邱文良出任監事會召集人。
  林理事長在第2屆任內,對於商業會的財務報表改革相當用心,釐訂開流節流方案,希望讓更多商業團體再回到總會的懷抱,他說服理監事不能墨守成規,採取既往不究的態度,讓更多人參與商業會的運作。
  民國106年12月28日,本會在臺北市國軍英雄館辦理第3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,賴瑞昌先生被推舉為理事長,他提名葉庚進、邱文良與黃長源接任副理事長;林新忠出任監事會召集人。
  民國107年1月29日,本會在板橋區海釣族餐廳辦理第3屆理監事就職典禮,由於賴瑞昌先生是知名建築界企業家,不少金融機構與建築界大老均出席會典禮,賴瑞昌也宣示商業界經過制後的修煉,已到了要走向國際舞台的時刻,面對電子商務、五G的革命性發展,他要帶商業會立足臺灣走向世界。
  賴瑞昌接任後,在3個月內辦理老舊的簽證處遷移,由中山北路一段53巷遷移到83巷36號;其次是會內的電腦設備更新,先改變辦公環境,再爭取業務發展機會。
  賴瑞昌先生希望商業會可以把商業機會的餅做大,讓更多人有機會賺錢。同時對於健康的要求,他也鼓勵會員參加商業高爾夫球隊,有健康的身體才可以賺取更多的財富。
  在會務革新方面,理監事會下設會務、財務、業務、簽證與公關等5組,分由副理事長們擔任組長,期望在集體智慧下,讓新北市商業會可以溶化會員服務,讓全體會務更上一層樓。

 

本會歷屆理事長名錄如下:
  第一屆 黃再壽
  第二~六屆 盧阿山
  第七~八屆 邱海水
  第九屆 李傳契
  第十屆 柯合拱
  第十一~十二屆 廖金順
  第十三屆 莊再旺
  第十四~十五屆 吳益利
  第十六~十七屆 莊隆昌.廖榮清
  第十八屆  廖榮清
  第十九屆  劉盛良
  第二十屆  劉盛良.張信
  第二十一屆 張信 

 改新北市後
  第一屆 張信
  第二屆 林伍助 
        第三、四屆  賴瑞昌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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